2011年6月14日星期二

西马华文中学改制 华教痛失大片江山

1958年3月的马华公会党选中,以林苍佑为首的少壮派赢得了马华公会的中央领导权。少壮派的领导人包括朱运兴、杨邦孝、陈世英等人。就在这段少壮派掌权期内,三大机构成功召开两次意义重大的全国华文教育大会。第一次大会于1958年9月20日在怡保召开,要求政府把华文列为官方语文,彻底解决考试媒介的问题,以保证华文中学的存在和发展。第二次大会于1959年4月26日在吉隆坡召开,通过《全国华文教育大会宣言》及华人对教育的总要求。其中要求是:各民族教育均以母语母文为主要教学媒介,同时考试媒介必须与教学媒介相同。



巫统并不欢迎这两项反映华社公意的会议,甚至猛烈批评大会所通过的议案。1959年大选前,马华少壮派因为争取三分之一席位分配而触怒巫统领导人。结果,陈修信和翁毓麟派在巫统势力的支持下,击败了少壮派,并提拔了几位日后与董教总针锋相对的年轻领袖如李三春和李孝友等。



1960年2月18日,教育部长拉曼达立宣布成立教育政策检讨委员会,以检讨《1956年拉萨报告书》。委员会的9位成员包括了陈修信的3位亲信:梁宇皋、王保尼和许金龙。8月4日,《1960年教育检讨报告书》(简称《拉曼达立报告书》)正式公布,并在8月13日获联合邦立法议会通过。它犹如一颗炸弹,轰炸了马来亚华文教育界,宣判了华文中学的死刑:1961年起,政府不再举办以华文为媒介的中学公共考试(初中三年级考试、华文中学升学考试和华文中学离校文凭考试),只以作为官方语文的国文(马来文)或英文为考试媒介;在中学方面,规定只有“全部津贴中学”(即国民中学〔马来文中学〕与国民型中学〔英文中学〕)和不受津贴的“独立中学”两种,并由1962年1月1日起,停止对不合格(不接受改制)的局部资助学校的津贴,而独立中学可以继续存在,但须受到政府教育条例之限制。这意味着,华文中学面对两个选择:接受政府的津贴和条件进行改制为国民型中学(即英文中学),或是不接受政府分文津贴,成为独立中学。尽管官方和马华公会要员进行各种宣传,强调改制的种种“好处”,宣称该报告书乃维护华文教育,并无消灭华文教育、华校、华人语文和文化的意图,但在诱使华文中学接受改制方面还是受到民间极大的阻力。以陈修信为首的马华公会新领导层,极力支持《拉曼达立报告书》和华文中学改制。马华公会自此与坚决持反对立场的董教总关系紧张,三大机构于是无法操作,实质上已经名存实亡。



1960年11月5日,在马华公会拒绝召开三大机构会议后,董教总自行召开全马华文中学董教会议,大会通过5项议决:

(1) 根据《1957年教育法令》第2条国民型中学的定义,不应改变华文中学教学之媒介语;

(2) 赞成实施小学免费教育;

(3) 应有以华文为媒介语的高初级文凭考试,而价值相等;

(4) 应有以华文为教学媒介之后期小学;

(5) 小学升中学不应受30%的限制。



1961年上半年,各地华文中学都按兵不动,等待董教总的决定。3月15日,教总主席林连玉先生在槟城召开的教总15人工委会会议上,强调“津贴金可以被剥夺,独立中学不能不办”的坚定立场,大力呼吁全马华文中学不可申请改制,应积极筹办华文独立中学。5月30日,退出马华公会的前教育部副部长朱运兴,以独立人士身份并以反对《拉曼达立报告书》作为竞选宣言,在安顺国会议席补选中,以3千多数票击败马华公会候选人华景裕。然而,选民的意愿并不能使联盟政府重新检讨整个教育政策。相反的,在1961年下半年,马华公会要员如李三春、李孝友、谢敦禄、李润添和教育部长拉曼达立相继通过电台推销华文中学改制的“好处”和“保证”。教育部和新闻部发放大量宣传品。梁宇皋的《事实胜过雄辩》印成册子到处派送。新闻部宣传刊物《今日之谈》几乎每期都以改制中学为课题。当局的宣传重点有4项:改制后有三分之一时间学华文;董事部不必为经费操心;学生学费减少,减轻家长的负担;改制后学生有出路。10月21日,在华社和反对党激烈反对下,国会通过《1961年教育法令》,把《1960年教育检讨报告书》的建议赋予法律地位。



为了削弱华社对华文中学改制的抗拒,教育部长在下议院提议准许国民型中学(改制中学)开下午班收容不合格学生。这个建议后来发展为容许改制中学附设独立班。接下来的几个月,则是华文教育的灾难期。政府采取行动对付教总主席林连玉先生,吊销林连玉的教师注册证和褫夺其公民权,而教总教育顾问严元章博士则永远不准进入马来亚联合邦。这显示当局已不能再容忍反对人士继续阻碍华文中学的改制。就在这个白色恐怖气氛的时刻,马华公会在教育部、新闻部和政治部的配合下加紧攻势,导致大多数的华文中学董事会在威迫利诱之下陆续接受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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