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1日星期二

马来,哪来?版本还真不少......

土著與外來移民──政客操弄的概念伎倆

巫統大會中,大夥輕鬆一下,互相以彼此的族裔開玩笑。眾所周知,巫統中最挺「土著主義」的, 其實是位印裔回教徒(mamak),其他領袖也被指屬於武吉斯、亞齊等外來群體。但通過概念上的偷龍轉鳳,即使來自中東或印度喀拉拉邦,他們都算是「馬來人」,有資格成為享有「特權」的「土著」。


同一週內,加臘士補選熱烈展開,媒體揭發了一個令人驚訝的事實。在布賴村,客家人住了整500年,卻依然還未擁有地契!為何如此?

土著與非土著之分

我國有500個華人新村。每次選舉, 總有幾戶人家獲得地契,這與當局頒發公民權的方式一樣。然而, 面對類似問題的人,何只成千上萬?小生意人連擁有土地,保障投資的機會都沒有,還說什麼經濟轉型?華、印裔在爭取「特權」嗎?他們僅是在本國生長,做出巨大貢獻後,要求享有與生具來的權益。

當年企圖分裂反殖民鬥爭的議題:誰是pribumi(土著),誰是pendatang(外來者),至今依然在撕裂社會。70年代以來,巫統領袖的論述,總是讓我感到困惑。1983年11月8日,當時的巫統文化部長安華稱非馬來人為「新移民」。當然,他早已痛改前非。

1985年8月21日,前首相馬哈迪把非馬來人稱為「移民」。1986年尾巫統與馬華那精心安排的爭執中,某「著名歷史學家」甚至說:「大馬華人依然被視為『移民』,但若能與馬來人在文化與宗教方面同化,那就可以成為『土著』。」

這位歷史學家邏輯上犯的錯是,土著∕非土著是歷史歸類,怎可通過同化轉變?顯然他無意中透露了關鍵:土著∕非土著是政治考量,與歷史無關!在「一個大馬」與各領域的「轉型」的一片叫好中,把非馬來人視為外來移民的思維絲毫不受動搖,難道不讓人意外嗎?

停止玩弄種族會讓巫統政客喪失許多經濟利益,難怪他們這麼熱衷於炒作種族議題,馬哈迪那本《馬來人的困境》就受困於那思維中。不過,他並未受過社會科學的訓練,這倒可以原諒;受過社會科學教育的巫統領袖卻依然如此,才教人尷尬。

前皇家亞洲學會馬來亞分會(MBRAS)主席,曾任巫統法律顧問的拿督羅蘭布萊德爵士曾指出:「準確來說,馬來族並不存在。我們有的,是馬來人、馬來文化、馬來文等。」(《馬來半島與馬六甲海峽古代研究》,MBRAS,1980:3)

真正的歷史、人類學與族群學的學者, 對那些為了滿足種族主義者而提出的沙文主義問題,如「誰先到馬來亞」沒興趣。他們更關注人文與求知的層面。R.O.Winstedt(《馬來亞》,1923:86)認同Kern的理論,即馬來人的故鄉是占城、交趾支那及柬埔寨。通過有關史前時代的研究,布萊德確定了這點。

若要堅持「種族」原來的定義(擁有共同生理特徵的生物學群體),ElliotSmith(《人類歷史》,1930)將印尼人與馬來人區分為不同的種族。馬來人與原始馬來人Jakun原住民被歸類為蒙古人種,而印尼人與波利尼西亞人則是地中海人種。但若談的是「馬來文化」,則目前發現最早的馬來文書寫遺跡,是在蘇門答臘。

儘管如此,由於資訊與研究的缺乏,上述學者的看法並非絕對準確。但他們踏實的治學態度,絕非不學無術的沙文主義者所能比擬,種族主義者應為似是而非的論調感到羞恥。

種族主義者必需記著,基因學上所使用的種族概念,並不能用在政治上區分不同的族群。在民主國家,公民權利受到關注,並不存有主權或奴役的問題。

英國桂冠詩人貝傑曼(John Betjeman)說:「歷史絕不能以偏見書寫,應該反映雙方觀點,即使其實只有一方… 」歷史是我們的見證人,連巫統人士也知道,馬來人在某種程度上也算移民,真正可自稱「原住民」的,只有Orang Asli。但他們享有土著特權嗎?

國籍乃個人基本權利

即使華人早已定居在馬六甲,及話望生布賴村整500年,也從19世紀甚至更早就開始定居於霹靂、檳城、新加坡,1950年依然僅有50萬華人與23萬印度人成了公民(《馬來亞聯合邦年報,1950:24》)。

即使早在1947年,馬來亞超過六成華人與一半的印度人都是土生土長的,但這50萬華裔公民,僅佔整體華族人口的五分之一(1947年人口普查,1949:29)。

海峽殖民地立法議會資深華裔民意代表陳禎祿,在1932年10月19日說:「我想看看,政府最近是否曾對在本國連續居住了500年的海峽土生華人,以及各馬來土邦已在此落地生根的華裔表示關切、同情或鼓勵,但什麼都找不到。政府不允許馬來亞這些忠誠國民,在生長的國度擁有稻田;反而來自蘇門答臘與爪哇的外國人,卻享有這特權...」(R.Emerson,《馬來西亞》,頁513)C.A. Vlieland編輯的《1931人口普查報告》敘述:「馬來人中,祖先在19世紀前就居住在馬來亞的,其實微不足道。超過一半的人,即使自視為『土著』,其實登陸馬來亞不過50年。可以說,馬來人不過是比半島其他移民來了久一點而已,很難算是本土的居民。」

二戰後聯合國成立,《聯合國人權宣言》的制定,加上非馬來人在抗戰中的功勞,使英國通過1946年馬來聯邦(Malayan Union)建議書,建議讓居住五年以上的非馬來人成為公民,享有平等的公民權益。即使在殖民統治下哪有民主權益可言,但至少83%的華人可成為公民。

巫統的反對, 讓建議泡湯了。英國也曉得一旦馬來亞獨立, 誰將接管政權。取而代之的馬來亞聯邦(Federation of Malaya)建議書,建議非馬來人必須在本地居住15年後才能獲得公民權。

即使如此,最近內政部長還特別強調,公民權是政府頒發的「優惠」,而非與生具來的「權利」!

殖民地長官Victor Purcell曾寫到:「獨立前,馬來人(生於馬來亞或來自印尼的穆斯林)因是君主的「皇民」,故自動成為公民;而華、印裔須滿足某些法律要求,才能成為公民。」

即使如此,到了1984年,依然有30萬人是持有紅色身份證的永久居民。

國際社會在2001年南非德班的世界反對種族主義與種族歧視大會上重申,「國籍」為個人與國家的關係定位。個人有責任效忠國家,而國家有責任保護人民。

在1948聯合國人權宣言之下,國籍是每個人與生具來,不可剝奪的權利。

國籍與公民權的獲取,應秉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這與公民到底是最近才歸化入籍,或祖先早在幾世紀前就登陸本國無關。

我國1957年獨立時,聯邦憲法(我們的「社會契約」?)早就承認了這點。1969年513事件後實施緊急狀態時允許的「固打制」,並非1957年「社會契約」的一部分。但這簡單的歷史事實,卻經常被政客拙劣地操弄

http://www2.orientaldaily.com.my/fread/2o860kwu1qNW0N2Z1tjw1esq2LYc18uh

华文教育不是国民团结的绊脚石 !

一种语言?一个国家?向泰国和印尼学习?

(吉隆坡2010-10-15日讯)巫统的种族优先论者向来大力抨击少数民族的母语教育,并把它描绘成国家团结的绊脚石。

柔佛行动党主席巫程豪日前指出,巫统的这些种族主义者总是喜欢举例泰国和印尼,来说明单一源流教学对国家认知的重要性。但是,在泰南边境的回教分离主义的崛起,就完全是宗教因素,而不是单一源流教育可以避免的。

他在一篇刊登于政策倡议中心(CPI)的评论说,在1998年所爆发的印尼排华暴动,遭殃的也是那些已经在单一源流教育下被同化了的华人。在印尼,华人被同化,强迫不得使用自己的名字和语言,但还是成为暴动中的受害者。

但是印尼已经在最近放松对少数民族语言的管制,并开始鼓励学习华文,以便在中文日渐普及的国际贸易中得利。有许多印尼裔的学生也开始积极学习中文。苏哈多时代对少数民族的欺压已成过去。

加拿大也面对族魁北克分离主义的问题。结果,为了能够更好的把魁北克人纳入国家主流,加拿大在1969年宣布法语是加拿大英文以外的另一个法定语言。

这些证据都显示了单一源流的教育或一族独大是种族对立尖锐化的始作俑者。在马来人优先主义的阴影下,种族和谐是不可能的。当种族歧视在我们的教育系统已经是根深蒂固,我们如何期望一般市民不持有种族主义的态度?

在过去的美国,各民族都曾在各自的圈子生活,互不来往。后来在五十和六十年代开始,在民权运动的推动下,开始了混合各族文化的学校等的平权措施。问题是,人家的平权措施是针对帮助少数民族的。我们的是帮助占优势的绝大多数民族!

在他的书,马来人的困境中,马哈迪曾经错误的举例美国为一单一语言成功的例子。但是英语却从来不是美国的官方语言!至1990年为止,有接近14%的人在家中不说英语。并且,由于操西班牙语的人口日益增多,在他们的积极争取下,美国已经出现西班牙语和英语的双语学校。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马哈迪错误的引用了美国作例子,说美国学校被指示用英语教学。其实,美国政府不曾限制他们的学校用什么语言教学!多元文化,是他们社会向前移动的目标。

另一个例子是瑞士。他们有四种法定语言,德语,法语,意语,和英语。但是这并没有阻碍他们拥有强烈的国家意识。相反的,这多元文化的底子是瑞士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因素之一。

操不同母语的瑞士人大都各自有生活圈子,但是他们之间的融合往来,却是十分的自由的。这和在种族隔离时期的南非和土著权益之上的马来西亚不同。教育系统中制度化的种族主义,使得南非和大马每年的人才流失十分严重。

今天,政府还是拒绝承认统考成绩。这些统考生在国外著名大学不但能够迅速融入当地的学习环境,完全而且还考得优异的成绩。然后他们就在当地寻得工作而留下来。要解决人才流失,就必须让受母语教育的学生能够进入本地政府大学。人才流失的问题在于教育系统中制度化的种族主义。

单一语言政策是否能促成国民团结已经是个谜。在隔离时期的南非,一种语言政策使操英语的白人地位不可动摇。但是后来连续的修改已使南非拥有11种官方语言。多元文化和多种语言政策已经在许多国家取得成功,并成为国民团结的推动力,和少数民族融入主流社会的推动力。

前任国家法院院长苏菲安就曾说过,在私人界使用马来文以外的其他语言是被允许的。只有巫统的偏激分子才会因人家在私人界应用中文而吵闹,但那是不符合宪法的。

宪法第152条虽说明马来文作为官方语言,但使用和学习其他语言是被允许的。这个少数民族的权益必须在类似的平权政策中,被适当的扩展到民间的认知中。而不只是被列在宪法上。

一个国家,一种文化,一种语言的政策,在充满种族歧视的教育系统中,是不会让非马来人接受的。这就是为什么华印裔的父母已经对政府国小没有信心,甚至对宏愿小学也没有信心。因为,他们恐怕他们的孩子在学校中被欺负和歧视。的确,非马来人的学生在国小被欺凌已经不是新闻。

我们必须记住的是,多元文化是我们的强处,也是我们的特色。这是一项财产,也是一项传统。你们难道看不见强盛的马六甲皇朝时期,就是一个多元种族的皇朝?巫统的种族主义叫嚣了这么久,倒使马来人失去了他们是出色的航海家和探险家的传统。

http://www.therocknews.com/dama/local/20401.html

华教能够超越民族国家典范吗?

13-10-2010【匈奴未灭/黄进发专栏】徐威雄的文章《也谈“华教的敌人”--回应黄进发》对拙作《迦玛是华教的敌人吗?》基本上做出两个批评。

第一,徐氏认为,拙作指出“迦玛对华教界之所以深具震撼性,是因为:一他以流利的华语来反华教;二是他举中国和新加坡这两个‘华人国家’为实例来反华教。……这两个高明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手法,让华教人士有如‘吃了暗亏’,以致于‘投鼠忌器’不知要如何批评他,所以只好情绪化地叫他闭嘴。”,而其实“这两个论点完全是‘伪命题’,是作者自己想当然耳的臆测,并不合实际状况。”(双引号内为徐氏原文,这精简版的解读与我原文脉络稍有出入,虽然这不妨碍基本讨论,但有兴趣者应该同时参考拙作方作论断。)

第二,徐氏‘赞成’我指出华教真正的敌人是‘民族国家’,但却认为我的质问:‘爱华教,有力地为多语言教育系统的存在辩护,就要从根本上批判民族国家的概念;今天骂得很凶的人准备这么做吗?’“不尽符事实”。

徐氏认为:“如果这里指的是所有的华教人(而不只是今天在骂迦玛的那几个人),那这句话完全错了。华教论述里真的没有批判“民族国家” 吗(深浅则是另一个问题)?试看董总在评论《五年教育蓝图》的总意见书里,就对官方欲通过单元教育来建构民族国家的做法予以严律批判。”,批评我没有“读读五十年来华教的历史文献”。 (双引号内为徐氏原文)

我对第二个问题深感兴趣,觉得此事关系华教对迦玛类似批评者的回应,因此先予回应。

华教如何批判民族国家?

拙作没有一竹竿打翻全船人、指责华教人士都没有批判民族国家的意思,徐氏自己也看得明白;不过,如果徐氏认为五十年来华教的历史文献对民族国家有深入有效的批判,我诚恳希望徐氏能开出一张具体的书单让我们学习。

非常明显的,华教不是从来没有批判民族国家——董教总才刚刚和教育部划清界限,表明反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文化,一种语言”的民族国家概念;而是华教批判的往往只是马来民族主义者的民族国家。

“民族国家”的终极主张是一个民族应该只有一个国家,一个国家也应该只有一个民族。易言之,社会文化的集体(民族)必须与地缘政治的集体(国家)结合,不容分割。民族国家在文化上的霸权高压,正是出于政治上保持统一的需要。

当“董教总”在批判“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文化,一种语言”四位一体的思想时,它本身的理想是什么呢?“一个国家,多个民族”?而每一个民族之间是不是“一种文化,一种语言”?

具体地说,华人是不是都要说华语/以华语为母语的义务?还是说,华人要说华语/以华语为母语时,其权利不可受到压制?语言作为“义务”和作为“权利”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民族国家把所谓官方语言强加于公民/居民身上,不正是出于“义务”的概念?沈慕羽精神奖其中之一刚刚颁给一位确保其服务学校的华裔生必须选修选考中文的老师,如果其学生举起权利/自由的大旗反对,我们能不能接受?

简单地说,民族国家对文化的选择是官方认定的——你既然住在这片国土上,你就要服从国家的安排。民族对文化的选择也是群体认定的——你既然生在我们当中,你就应该和大家保持同样的文化、语言、宗教。

许多华人对马来人必须是回教徒的国策感到同情;转过头来,如果华人就必须说华语,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应该被同情?
迦玛轻佻的语言后面,正是以马来西亚“民族国家”之矛,攻马来西亚华裔“民族”之盾。

现有华教论述反对“单科主义”的依据是华教不止是语言教育,而是文化教育和民族教育。超越语言的文化教育完全没有问题,但是,民族教育呢?是要养成“中华民族”吗?

那么,每年1万名华小非华裔新生是不是准备被同化成华人呢?推论下去,如果不准备接受同化的非华裔生,华校都不能够招收,那么,华校就只能是纯华人学校?对一些人来说,这可能本来就是华校的目的,因为到最后,华文教育应该是华人的华文教育,而不是华文教育而已。问题是,我们就无法避免“族群隔离”的指责了。“族群隔离”一定错吗?当然不,如果你要维护一个边界明确的民族。

简单地说,“民族教育”论述的罩门是:它所要构建的“马来西亚华裔民族”是不是准备堂堂皇皇站出来和系出同门的“马来西亚民族国家”对抗?

迦玛有没有暴露华人的双重标准?

我基本的看法是迦玛对华教的批评暴露了部分华人的双重标准,因为他用华语批评,并且举中新两个“华人国家”为例,让一些华人投鼠忌器。必须强调,我并没有说,这是迦玛被批评的全部理由,否则,在同篇文章中批评迦玛的我不就是自括耳光?

徐氏批评说:“华教人士之维护华教,自有其历史渊源、民族情感、正当权益、学理依据等等,但从来没有过以中国或新加坡为援据为理由的,也从不会因为中新两国的少数民族教育政策而患得患失。”这段话很巧妙,前半段从“历史渊源”到“没有过以中国或新加坡为援据为理由”,我都同意,但是,这能证明一些维护华教者没有双重标准吗?后半段“不会因为中新两国的少数民族教育政策而患得患失”正是我们所要检验的命题,徐氏怎能就把命题直接当作结论呢?正确的检验标准是,我们有没有用自己对母语教育的要求来审视、检验中新两国的教育制度?

中国和新加坡虽然都是所谓“华人国家”,其拥护者却不大相同。就新加坡的部分,我清楚指出会回避新加坡单一源流政策的是“崇洋的华人”(原文第十一段),徐氏用陆庭谕老师对新加坡的批评来回答我,岂非把陆老当作崇洋华人?用这样张冠李戴的论据来指责我提出“伪命题”、“想当然耳”、“臆测”,不管是不是疏忽误读,都对我不公平,也对陆老不公平。

就中国的部分,徐氏指出中国数个省份其实有彝族语言学校,与迦玛所引的漾濞彝族自治縣例子不符,我感谢他用心指出,让我们的讨论有更准确的脉络。我查过该县教育局的官方网站,里面没有不同源流数据,即使政策上也只是强调“在不通晓汉语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小学,可以用少数民族语言辅助教学”(第四十条),显然迦玛所得资讯没有错误,最多只是以偏概全。

我印象中迦玛曾经不止一次引中国的经验说明单一源流教育系统的合理性,后来只找到《中国彝族母语》一篇文章。以“国情不同”为中国语言教育政策辩护者,或者哑忍不反驳迦玛者,我知道绝对不会只有黄玉凤一人,徐氏当然可以质疑这样的人在华教建制里是不是很多,我就不辩护,留给读者自己判断了。

黄进发是英国艾塞克斯大学比较民主化博士候选人,现任私立大学讲师、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主席。

http://ww.merdekareview.com/news/n/15227.html

干训局副总监发种族言论‧贬华人单眼皮印人酒鬼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2010-09-28日讯)国家干训局副总监哈米胡先日前在一项巫统女青年团的闭门对话中,以“Si Mata Sepet”(单眼皮)及“Si Botol”(酒鬼)来形容华人和印度人,並指华人和印度人手中只有一票。

此外,他还声称,马来人权利就是管理国家,因而马来人必须团结捍卫自己的权利。

根据《马来西亚局內人》报导,哈米胡先表示,马来人儘管无法自行执政,但不曾进入回教堂或祈祷所的“单眼皮”,及只懂得去黑风洞爬上爬下的“酒鬼”,也只有一票而已。

吁马来人团结捍卫特权

因此,他呼吁马来人团结一致,並和外国人结婚生下的混血儿做朋友,招收他们加入女青年团及少青团,以捍卫马来人的特权。

他声称,如果马来人不团结,將连自在畅言的说出想要的都不行。

他表示,捍卫马来人特权的方法很简单,在面对威胁时马来人团结一致就行了。

他在会上促请女青年团的党员为捍卫马来人特权而牺牲。

“在马来人特权课题上,不要只是一昧的要求马来人的权益,而是应该问,究竟我必须牺牲甚么才能捍卫我的特权?”

除了促请女青年团们和非马来人做朋友,哈米胡先还告诫她们必须招收与外国人结婚生下的混血儿加入女青年团与少青团。

他强调,马来人不能靠自己执政,因为他们必须与马华和国大党做朋友。

国大党副主席兼人力资源部长拿督苏巴马廉已就哈米胡先的言论,於週一发表文告,促请国家干训局总监深入调查,鑑定有关言论有无贬低非马来人,並依据调查结果採取適当的行动。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83038?tid=14

根据史载‧大马回教徒中国印度迁来

(砂拉越‧古晋 08-09-2010讯)“回中国”论闹得沸沸扬扬之际,砂房屋及城市发展部长兼砂土食品业砂土保党署理主席拿督斯里阿邦佐披露,根据歷史记载,马来西亚回教徒,其实是从印度及中国迁移而来的。

“中国新疆的回教徒比我们多,而且中国云南的回教徒前来砂州拜访时,是以阿拉伯语和我沟通。”

对阿拉伯语不灵光的他坦言,云南回教徒以流利的阿拉伯语与他沟通,连他也自嘆不如。

不过,他称,隨著科技进步,一些思想古怪且不负责任的人,却滥用网络便利,在网上隨意发表不实言论,破坏社会和谐及团结。

“若某个族群大肆发表抨击其他族群的言论,这將造成社会的动荡及不安。”

有鉴於此,他说,年轻一代必须向年老一代学习包容及谅解,不分彼此互相帮忙,確保国家和谐及团结精神不被影响。

年轻一代应学中文

配合开斋节,阿邦佐哈里週三出席砂云南善堂的佳节佈施活动上致词时,如是指出。

他举例说,其夫人出生於华裔家庭,不过父母却把其夫人过继给巫裔家庭领养,而且在家庭聚会日时,他也发现其夫人的3位兄弟姊妹皆由巫裔领养、1位由马兰诺人领养,还有1位则由比达友族领养。

“如果没有信任,华人父母会放心把孩子过继给其他族群家庭领养吗?”

因此,他称,马来人及华人的友好关係,是建立在彼此的信任上。

阿邦佐说, 目前美国是世界的老大,不过20年后,中国可能会崛起成为世界强国。

“若要与中国进行商贸往来,我们必须会懂得说中文,除了必须要掌握国语及英语外,年轻一代应该要学习中文。”

他指出,一旦掌握各种语言,人民之间就可以衝破语言障碍,团结一致。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81596

联邦宪法没有“马来人特权”

29-03-2009 作者:这是一篇纯粹从《宪法》角度谈论马来人特殊地位的文章。事因政治评论者金格(Kim Quek)2004年在一篇文章中,从《宪法》角度细述了马来特殊地位的来龙去脉。那是值得一读的文章,笔者撰写此文,目的是为了把那篇文章的基本内容介绍给读者分享。)

【培根说法/杨培根专栏】最近在互联网上看到某大学教授谈起“马来人主导政治”,又谈什么“华人主导经济”。这是老生长谈的论调,不少学者的论述与事实早已证明,这是个似是而非的种族性论调。

虽然我国已独立了近50年,但是,种族课题仍然继续垄断我国的政治舞台。学术界都已证明新经济政策的目标早已达到,甚至超过预期的固打;但是,争取所谓马来人权利,仍然是巫统统治阶层的主导思潮。

他们所发表的争取马来人权利的言论中,所使用的字眼有:马来人“特殊权利”,马来人“特权”或“马来人权利”。他们也经常煞有介事地引用《联邦宪法》条款,作为争取实施特权的法律根据。

然而,在使用这些字眼的政客们,究竟有多少人曾经熟读《联邦宪法》,以查明究竟自己的权利,是哪些权利呢?

如果认真阅读《宪法》,或许会令你感到惊奇的是,你完全找不到你所熟悉的字眼,即:马来人“特殊权利”,马来人“特权”,或“马来人权利”等。

《宪法》只谈及“马来人特殊地位”

其实,《宪法》只采用“马来人特殊地位”这些字眼;这些字眼出现在《宪法》第153(1)条款和第153(2)条款中。这条款的小标题是:“保留服务业,执照等固打给马来人和沙巴和砂拉越土著”。

(注:原本《宪法》?有“沙巴和砂拉越土著”等字眼,那是在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时,才加入《宪法》的。当时,东马、新加坡和西马合并,组成马来西亚。为了方便起见,在本文中,引用《宪法》时,不再重复“沙巴和砂拉越土著”等字眼。)

任何人只要细读第153条款的话,就会发现,对马来人有利的条款所采用的字眼,颇为温和,完全不像政客所说的那样尖锐,牵涉层面也?那么广。

其实,这条款除了规定马来人的特殊地位以外,也写明必须保护非马来人的利益。如果把第153条款连同第8条款(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款)和第136条(平等对待政府公务员)这三个条款综合起来诠释,第153条款就不像政客那样地被诠释得过于离谱。

顾全马来人特殊地位的第153条款,为什么在实施时,会变成我国一切种族不平等现象的法律根源,因而臭名远扬呢?看来,错不在于《宪法》,而是政客歪曲或错误诠释的结果。

第153(1)条款的内容

第153(1)条款说:“元首有责任根据此条款的规定,维护马来人的特殊地位和其他族群的合法利益。”

因此,我们首先要理解的是:这条款不只是为了保护马来人的利益,同时,也必须保护非马来人的利益。

要注意的是:《宪法》使用的字眼是“维护”和“特殊地位”(不是“特殊权利”或“特权”)。为了理解使用这些字眼的原因,就必须研究半个世纪以前草拟《宪法》时的历史背景。显而易见,当时马来人在经济上和教育上比其他种族较为落后,因此有必要“保障”或“维护”,以免马来族被其他种族所淹?,所以马来人的“特殊地位”就产生了。那显然是为了达到“保卫”的目的:保护以使之得以生存。

《宪法》选用“特殊地位”这个字眼,而不使用“权利”和“特权”等字眼。在当时的历史背景,《宪法》规定马来人享有特殊地位,目的不是为了赐予种族特权,或制造特权阶级,而是为了维护他们,使他们有朝一日能和其他族群“并驾齐驱”,在同一个平台上和平竞争。

第153(2)条款规定,首相必须通过在公共服务业、教育设施和商业执照等方面,保留他认为合理比例的职位,以保障马来人的特殊地位。第153(3)和(6)条款指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首相可发出一般指示给有关当局,当局必须遵守这类指示。

另一项条款是关乎大专教育学额的分配,那就是第153(8A)条款。这项条款规定,如果某特定学科的学位不足,首相可以发出指示“…保留他认为合理的一定比例的学额给马来人,而当局必须遵守这类指示。”

为了保护非马来人的现有利益,以避免它可能遭受侵犯,第153条款下的一些条款规定,禁止剥夺非马来人已享有的服务设施(不论是在公共服务业,教育方面,或商业执照方面的服务设施)。

153条款的一些重要的合理款项

在第153条款的一些保护性条款中,特别重要的是公平合理的第(5)和(9)款。

第(5)款中有一段文字,那就是:“此条款(153条款)对第136条款的规定,不会有不利影响。”第136条款规定,必须提供公平待遇,即:“所有人不论属于任何种族,只要在联合邦政府同一等级中服务,根据他们受雇的条件,必须不分彼此,得到同等待遇。”

另一项条款,第153(9)条款,是一项简短的条款,那就是:“此条款并未授权国会限制商业或贸易,只保留给马来人”。这就是说,国会不会只为了要保留给马来人,而制订法律限制其他族群的商业贸易活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第8条款

为了完全了解第153条款,必须了解第8条款(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款)。现将第8条款意义较为深远的第(1)和(2)款全文引述如下:

第8(1)条款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有权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

第8(2)条款说:“除非得到《宪法》明确授权,在公共当局中任职或受雇,在行使法律征用,拥有或转让财产,成立或进行贸易、商业、专业、职业或受雇方面,任何法律都不能以宗教、种族、出身,或出生地为理由,对公民有所歧视。”

仔细研究了这些《宪法》条款的话,不可能达致结论说:马来“特权”是马来族所拥有的神圣不可侵犯的特权。宪法更?有规定如“马来主导权”范围内的种族特权,因此作这种结论不符合《宪法》精神。

《宪法》第153条款所规定的马来人特殊地位,只是在三个领域:公共服务、教育学额和商业执照方面,保留合理固打而已。

生活中的种族歧视现象

种族歧视现象几乎发生在各个生活层面,这些种族歧视现象,大部分都违反《宪法》。现举出几个例子:

一、委任和提拔国库资付单位的职员方面,长期存在着种族歧视现象,其结果是这些单位几乎属于清一色单一种族(尤其是高层)。这些单位包括政府部门、警察、军队和半官方政府机构,以及类似政府机关的机构;

二、直接或间接由政府控制的合约,不准非马来人投标和签署;

三、屋业买卖方面,为马来人强制价格打折扣和施加固打制;

四、在非马来公司,为马来人强制施加股权固打制;

五、全面禁止非马来人进入某些国库资助的教育学府;

六、分配奖学金和学额时一边倒,其分配比例显然不合理,反映了种族歧视现象。

结语

《宪法》只规定我国只有一类公民权,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平等,第153条款并?改变这个事实。此条款只是为了保护马来人在国民生活的某些方面,为马来人保留合理的固打制。

但是,这几十年来,《宪法》被执政党的强权政治所“架空”了;结果,单一种族几乎完全垄断了公共领域。在我国的民主法治社会,种族主义思潮泛滥,贪污舞弊现象丛生,真理被扭曲。国民团结、纪律、道德观和人民的竞争能力出现了严重的倒退现象。

在这关键时刻,本区域内的其他国家和世界各国,为了适应全球化的进程,正如火如荼地重组和制订应对的措施,我国却卷入了一个不可自拔的漩涡。这种停滞不前的现象,是几十年来的倒行虐施的政策所造成的。

除非我国能紧急煞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首先,必须除去不适时宜的种族主义政策),不然,我国的前途将不堪设想。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3741

加央非回教徒娱乐场所斋戒月营业‧需额外申请临时准证

(玻璃市‧加央 2010-07-26)儘管加央市议会向娱乐场所业者发出“斋戒月休业令”,不过,经营娱乐场所的非回教徒业者,即日起可申请临时准证。

市议会主席罗斯里对星洲日报说,他於上週率领执法组官员展开“遵守条例行动”,到30所娱乐场突击检查,发现当中只有8所娱乐场所,即7所位於加央以及1所位於亚娄,拥有当局发出的营业执照。

因此,他特別提醒,这8所娱乐场所的业者可主动到市议会申请斋戒月营业临时准证,另外20多所未获得执照的娱乐场所,则应儘速申请执照,否则將面对取缔行动。

“任何获得临时准证的娱乐场所,必须在入口处贴上‘禁止回教徒进入’的標籤,在斋戒月期间禁止回教徒参与任何娱乐活动。”

罗斯里说,业者也要遵守“禁止回教徒进入”的指示,並提醒业者千万勿以身试法,以免受到对付。

http://www.sinchew.com.my/node/169622

翁诗杰:大马属于所有族群,没有任何大马人是外来者

03-02-2010 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翁诗杰严厉谴责首相前特别事务官纳西尔昨天在马六甲一场座谈会上所发表的种族主义言论,他不但严重伤害国内华印裔同胞的感情,更是对“一个马来西亚”理念作了最恶劣的示范。他要求有关方面对纳西尔采取严厉行动,包括援引煽动法令提控他。

对于首相署发表文告澄清纳西尔言论不能反映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看法,并表示纳西尔已就其言论道歉呈辞,翁诗杰表示认同,但他认为,纳西尔所犯下的错误是非常严重的,他必须受到更严厉的制裁,才能还华印裔一个公道,也才能维护马来西亚多元种族宗教社会的稳定基础。

也是交通部长的翁诗杰强调,马来西亚的独立建国是由三个政党,即巫统、马华和国大党所代表的巫华印各族共同争取回来的,而国家的发展与建设,每个种族,包括原住民和东马的土著,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些都是历史事实。

“这些历史事实,没有任何人可以否定,即便是首相纳吉和我本身也无法否定。”

“马来西亚属于所有大马子民,包括马来人、华人、印度人、卡达山人、伊班人、原住民等族群,并不属于任何单一种族。在今时今日,几乎所有马来西亚人都出生于这片土地,没有任何人是外来者。”

翁诗杰指出,作为首相助理,纳西尔言论的错误不仅仅是政治上的欠缺敏感,而是在于他对历史和客观事实的无知,以及他对华印裔同胞的歧视与不敬。

翁诗杰重申,他将委请马华新闻局主任,也是新闻、通讯与文化部副部长上议员王赛芝协调有关单位督导相关官员,确保“一个马来西亚”精神与理念得到正确的宣导与落实。

納茲里:马华犹如怨妇

“不在乎马华杯葛” 纳兹里拒向马华道歉

(江沙26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坚拒向马华道歉,并表示他有言论自由,同时也不在乎马华的杯葛,因马华不代表华社!

纳兹里是周六出席新寿活迪沙林巴国民服务营举办的“马来村委会稳定活动”后,如此表示。

他表示会继续为华社服务,以争取华裔选民的支持,并不必依靠马华,如近期在新寿活与利民加地的活动,也非由马华筹备,是靠他与非政府举办,以直接服务华社。

针对马华硝山区会促请他向马华总会长及马华党员道歉,否则下届大选,马华很难与巫统合作一事,他说,如果马华硝山区会要杯葛他也无所谓,而他是绝不会道歉,因我国有言论的自由。

服务华社不靠马华

他也说,上届大选中他赢得所有华人票,因此他相信只要继续为华社服务,即使马华不合作,一样有信心能获得华裔选民的支持。

纳兹里表示与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蔡细历是朋友,同时也巧妙的比喻如果双方不认识,我责骂你,你会生气吗?不过,若认识的话,我讲你无用,你还会生气吗?

纳兹里也以夫妇形容巫统与马华的关系,比喻两者虽时有争吵,但并没有离婚,还是维持婚姻关系。他强调夫妻之间不可能没有摩擦,这是正常的,但最重要的是大家仍在一起,并没有离异。

纳兹里说,这也是他早前接受报章访问时,所要带出的讯息。

至于报导指他说马华就如终日投诉遭禁锢、性侵及不给饱饭吃的妻子,并谓马华如果感到不满,可以离开国阵,他认为这是撰写者没有充分掌握及诠释他的原意。

他相信会出现这样一个情况,可能因他是马来人,前来采访的记者却是华裔,在语言及表达上可能有所误解。

常吵架但不会离婚

他指出,其当时是以“若我们吵架,你认为我很坏,你可以离开!” ,只是要以夫妻形容彼此的关系,但却非要叫妻子(马华)离开丈夫(国阵),同时也认为一对夫妻相处不可能没有争执,最重要是大家没有离婚。

他说,马华也没有离开,所以双方仍维持稳固的婚姻关系。

由于在场一名中文报记者不断要求纳兹里就马华为终日投诉遭禁锢、性侵及不给饱饭吃的妻子的问题上打转,纳兹里也以此为例,指他就算如何费尽唇舌解释当中的原意,但还是没有充分被理解。

性爱短片疑云 民众最关心真相和主角

纳兹里表示,“民联领袖性爱短片疑云”中,众人所最关心的并非拍摄者,而是短片的真相和主角,而此案已交由警方调查,所以唯有等待警方的调查报告。

谈到“安华肛交案”,纳兹里强调大家最关心的最后的判决。

http://staging.kwongwah.com.my/news/2011/03/26/112.html

丹州:回教金銀幣限物物交換

(兰斗班让2010-08-14日讯)丹州政府指出,回教金幣和银幣作为物物交易的用途,並非第2种通用货幣,令吉依然是唯一通用货幣。

 丹州经济策划、財政和福利委员会主席拿督胡桑慕沙指出,由于媒体曲解了回教金幣和银幣,以为它是丹州第2个通用货幣,故他必须加以澄清。

 他说,上週四推出的回教金幣和银幣,是作为物物交换替代用途。

 “媒体的报导不確实令人產生混淆,我不明白为什么要‘炒大’这课题。”

 他于週五受询时,作出如此回应。丹州大臣拿督聂阿兹于週四推出回教金银幣,丹州政府將用在日常用途上,包括用来发薪给公务员。

 胡桑说,丹州政府明確了解,回教金幣和银幣不能取代通用货幣“令吉”。

 “唯有双方同意交换物品、服务后,金幣和银幣才能派上用场,而幣值则是按照浮动价值。”

遵守中央政府条规

 他说,以前原住民把农作物,如比臭豆或东革阿里拿到市场换回烟草或食盐,金银幣的运用也是同样的道理。

 另外,丹州经济策划、財政和福利委员会副主席法达哈崙指出,若新措施被发现与中央政府的权限產生冲突,丹州政府会遵守中央政府所制定的条规。

 他说,丹州政府在实行新措施前,必然经过详尽研究,这包括週四(11日)新推荐的金幣和银幣。

 他是针对財政部副部长拿督阿旺阿迪的言论,作出回应。阿旺阿迪指称,唯有国家银行可发行通用货幣。

 阿都法达也是武吉都古(回教党)州议员,他促请政治人物,不应从政治观点来看待丹州政府所推行的新政策。

张贴接受交易通告·商贩对措施一知半解

哥打峇鲁市议会巴剎部分布疋商贩,在店面张贴“接受回教金、银幣交易”通告,惟小贩坦承对该措施一知半解。

 丹州政府于週四(11日)推介回教金幣和银幣,距今不过3天,尚未“炒热”市场,故商贩仍然在观望。

 受访者法丽达诺说,有顾客想多了解如何以金、银幣交易,但她都无法答复,毗邻的商贩也无从协助,因此大家都不了解。

 她也坦承,对“金银幣交易”感到很混乱,不知道金银时价、交易標准和规则。

 另一名成衣商贩罗斯里沙烈(48岁)说,由于金银幣会增值,造成利润可能会翻倍,故他乐于接受回教金幣和银幣。

 他说,若有顾客以金幣交易,他会收起来趁金价大涨转手。

 “金不涨也没有关係,它的价值不会跌,我会拿去回教银行,把它换成令吉。”

杨锦贵:具保值增值功用· 日常使用带来不便

吉兰丹中华金商公会会长杨锦贵透露,金、银幣具有保值和增值的功用,倘若用在日常生活会造成诸多不便。

 他说,先辈使用金银幣为通用货幣,纸幣面世后,找换小钱很方便。再说出门把金银幣带在身上,惟恐会被歹徒盯上。

 “马来人很喜欢把金饰品收藏在家,一旦他们把金银幣放在家中,现在治安不好,恐会遭歹徒覬覦。”

 他说,金店会接纳金银幣,但会按照时价买下来。丹州政府铸造的金幣,相信是916金(22开),每块金银幣都皆会附上保安证书,不用担心会收到膺金。

http://www.chinapress.com.my/node/147502

再努丁:513事件爆发时‧回教党建议抢华人財物

(布城2010-09-05日讯)前新闻部长丹斯里再努丁指出,他声称回教党领导人在513事件爆发时,建议国父首相东姑阿都拉曼抢夺华人財物的言论,已不是新鲜事。

“40年前,我和《马来西亚前锋报》副总编辑奥斯曼与东姑进行专访时,东姑向我们透露此事。”

再努丁今日在其住处向媒体展示他俩与东姑进行访谈的照片,当时再努丁是《马来西亚前锋报》的记者。

他说,他们在513事件发生后数月,到吉隆坡拿督翁路的首相署跟东姑进行专访。

东姑当面指责疯子

“东姑告诉我们,在接受採访前一名回教党领袖刚与他面谈,而那名领袖建议东姑动用军力抢夺和霸佔华人的財產。”

“东姑当面指责他是个疯子说,华人千辛万苦才得到財富,现在我们却突然要抢夺他人的財產,况且马来人又不善於经商。”

再努丁表示,东姑阿都拉曼的言辞已刊登於《马来西亚前锋报》,同时也摘入1989年《马来西亚前锋报》50週年庆的纪念书籍《前锋报幕后》。


http://www.sinchew.com.my/node/174603

丹州泰拳赛短裤须至膝‧不遵守服装指南不给准证

(吉兰丹‧哥打峇鲁21-09-2010讯)丹州政府已经指示主办泰拳比赛的单位,必须確保参赛拳手“tutup aurat”,拳手短裤得从肚脐眼覆盖到膝盖处,否则,將不发出赛会准证。

此外,州政府也禁止拳击手在身上戴避邪物及文身。

吉兰丹泰拳协会主席南利依布拉欣说,州政府严格监管泰拳拳手的比赛服装,將慢慢扼杀这项拳击运动。

他说,很多同行都向他投诉並表示拳手“tutup aurat”绝对是办不到的。

丹州人文发展、青年、体育及非政府组织委员会主席阿都法达玛末今日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强调,州政府在2006年之前曾全面禁止泰拳运动,因认为泰拳太血腥。

不过,州政府后来俯顺民意,並於2007年解禁。

曾给3年时间適应

他说,州政府当时是有条件的解禁,那就是所有泰拳比赛的主办单位要遵守新条规,包括新制定的拳手服装准则,但州政府给他们3年的时间去適应。

“我们並没有硬性规定拳手一定要穿衣比赛,不过,他的拳裤必须tutup aurat,长及膝盖处。我不认为这是很过份的要求;而且,参与中国武术、跆拳道、空手道的防身术型运动的人,都穿上全身衣裤,为何泰拳的裤子不能长一点?”

阿都法达透露,他曾经陪同州务大臣拿督聂阿兹观赏一场泰拳赛,大臣发现拳手短裤松跨,露出內裤,还得不断调整裤子,起脚时还春光乍泄,台下的女回教徒害羞的別过脸去。

“那一刻,我自己都觉得脸红,如果你带妻女去看这种比赛,你的感受又如何?”

他表示,泰拳赛业者3年前曾向州政府保证,表示会配合新规定向州政府提出反建议,以达到双贏局面,但遗憾的是,情况还是一样。

他指出,州政府不希望强迫主办单位全面遵守泰拳拳手的服装指南,但如果主办单位拒绝遵循,州政府就不会发出比赛准证。

http://tech.sinchew-i.com/ny/node/176274

Bantah konsert Adam Lambert

KUALA LUMPUR, 8 Okt, 2010: PAS yakin rakyat sedia membantah rancangan terbaru kerajaan mengizinkan Konsert Adam Lambert yang dijadualkan pada 14 Oktober ini.

Pengerusi Lajnah Kebudayaan dan Kesenian PAS Pusat, Dr Dzulkefly Ahmad berkata demikian kerana rakyat umumnya masih mempertahankan dunia hiburan yang baik, iaitu berpaksi pada adat ketimuran dan agama.

"Saya yakin rakyat sependapat dengan PAS iaitu hiburan adalah tuntutan naluri manusia dengan ada tatasusila ketimurannya dan tidak menyimpang dari norma-norma agama di Malaysia,” ujarnya.

Katanya, kalau budaya cium pemain keyboard lelaki, beraksi lucah antara penari lelaki yang lain yang digayakan oleh penyanyi gay itu yang mahu dibawa ke negara ini diyakini rakyat menolaknya.

Menurut beliau, sepatutnya Kementerian Penerangan, Komunikasi dan Kebudayaan (KPKK) dan Agensi Pusat Permohonan Penggambaran Filem dan Artis Luar Negara (Puspal) tidak semberono bersetuju membawa artis gay tersebut ke tanah air.

Ini kerana, katanya artis tersebut sebenarnya dikecam hebat oleh dunia apabila melakukan beberapa adegan kontroversi di pentas Anugerah Award Amerika sebelum ini.

Ekoran itu, beliau berkata, rancangan televisyen Good Morning America terbitan ABC di Amerika Syarikat membatalkan penampilan Adam di udara kerana menolak budaya liar penyanyi gay itu.

"Gaya hidup Amerika yang selalu kita anggap bebas pun menolak semua ini, mengapa kita (kerajaan) yang selalu mengaku kitalah Islam tidak belajar semua ini," soalnya.

Baginya, kerajaan sepatutnya mengambil berat soal menjempu selebriti asing memandangkan KPKK serta Puspal Mei lalu telahpun ditegur apabila membenarkan penyanyi lucah Pitbull mengadakan persembahan di negara ini.

"Kerajaan seakan tidak kisah semua ini kerana selepas Konsert Pitbull dibantah 15 Mei lalu pun, kerajaan nampaknya masih memberi kelulusan pada syarikat yang sama untuk menjemput Adam Lambert," ujarnya.

Sehubungan itu, beliau yang juga Ahli Parlimen Kuala Selangor mengajak rakyat khususnya penggiat seni dan penghibur tanah air supaya membantu PAS untuk mempertahankan jati diri dunia hiburan tempatan daripada terus tercemar oleh anasir-anasir luar.

http://www.harakahdaily.net/v2/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8941:bantah-konsert-adam-lambert&catid=1:utama&Itemid=50

Nik Aziz halang bina gereja di tanah kerajaan

2010-10-27 GUA MUSANG: Menteri Besar Kelantan, Datuk Nik Aziz Nik Mat, berkata kerajaan negeri menghalang pembinaan gereja Orang Asli di Hulu Kelantan kerana ia ingin dibina di atas tanah yang tidak dibenarkan.

Beliau berkata, tindakan kerajaan negeri menghalang pembinaan rumah ibadat itu adalah berdasarkan kepada peraturan dan perundangan. "Gereja Orang Asli ini dibina atas tanah tidak diizinkan oleh kerajaan negeri, kalau buat atas tanah sendiri saya izin, kita ada peraturan dan banyak tokong dibina sebelum ini," katanya ketika ditemui di sini, semalam.

Ditanya mengenai masalah air di negeri itu yang dikatakan tercemar berikutan pembalakan, beliau berkata pembangunan adalah punca utama mengakibatkan air di negeri itu tercemar.

Katanya, walaupun pelbagai usaha sudah dilakukan kerajaan bagi menangani masalah itu, namun kepesatan pembangunan mengakibatkan ia sukar dikawal serta mengakibatkan punca air tercemar.

"Bekalan air di seluruh Kelantan menjadi keruh adalah disebabkan pembangunan, kalau kita tidak buat (pembangunan) maka orang kata tiada pula pembangunan.

"Tapi kalau kita lihat di Gua Musang ini pembangunannya cukup pesat sekali, tetapi bagaimana UMNO boleh kata tiada pembangunan pula," katanya.

http://www.bharian.com.my/articles/NikAzizhalangbinagerejaditanahkerajaan/Article/

卡立:避免种族关系紧张· 住宅区内只能建回教堂

(吉隆坡12日讯)雪州政府已作出决定,在住宅区内不能兴建非回教的宗教场所以避免造成种族关系紧张。

《自由今日大马》的报道指出,雪州政府已经决定,从今以后,非穆斯林的宗教场所不能兴建在住宅区内。主要原因是为了避免种族关系紧张。

该报道还链接去年沙亚南居民不满拥有150年历史的印度庙宇被迫搬迁,而发生的牛头抗议事件。

雪州州务大臣卡立表示,大部分购屋者在居家附近找到非穆斯林宗教场所,都会感觉到措手不及。不顾卡立强调,兴建非回教宗教场所并不是一个大问题,而150年印度古庙宇的搬迁就是一个例子。

“我们已经将150年的庙宇搬迁至更合适的位置,那州内其他20个类似的案子都会顺利被解决。”

亲民联博客网《人民的国会》提出了两大观点:首先,我们很清楚事实一般都是被掩盖的。

拥有150年的古庙宇在雪州经济发展局(PKNS)决定在当地建立房屋之前已经存在。

第二,雪州政府现在已经开始制定歧视性政策了吗?

“州政府是因为被牛头示威事件所激怒而做出此项决定的吗?那为何不干脆禁止州内一切非回教式的宗教活动。”《人民的国会》如此说道。


http://www.therocknews.com/dama/local/21405.html

宪法专家:非马来人当副揆未违宪‧只是打破惯例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2010-12-07日讯)宪法专家认为,由非马来人或非回教徒出任副首相,並没有违反联邦宪法。

著名宪法专家赛沙林教授说,联邦宪法並没有阐明副首相职位和宗教信仰,因此若由非马来人担任副首相並没有违反联邦宪法,只是打破大马传统惯例。

他表示,只要人民普遍能接受非马来人或非回教徒当副首相,便不会引起社会爭议。

“这不是一项违反宪法的课题,这只是反传统惯例的课题。”

他说,实际上联邦宪法也只有阐明首相职,並没有阐明首相应是甚么种族和信仰甚么宗教。

也是玛拉工艺大学法律系高级讲师的赛沙林对星洲日报说,除了9个有马来统治者州属的州宪法阐明州务大臣需是回教徒外,其他州属的州宪法包括沙巴和砂拉越州,並没有阐明州务大臣或首长必须是回教徒。

赛沙林是针对若民联执政中央,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或將成为副首相一事,这么回应。

首相有权选择其团队

他表示,首相有权选择他的团队,包括委任谁当副手,即使要委任两名非回教徒副首相也不成问题。

询及如果违反传统惯例將为国家带来甚么影响,赛沙林说,传统惯例与法律无关,只是一种传统文化,只要大部份人民能接受新的事物,便不会为国家带来祸害。

他认为,在全球化时代,人民应该摒弃传统观念,必须接受社会发展与民主进程和与时並进。

“国民必须成长,应该接受多元文化和多元种族以及人类的发展,不能固步自封。”

他举例说,美国已从过去由白人变成黑人当总统,印度也曾由回教徒当总理、南美洲也有过日本人当领导人等,在外国已有先例可以做为大马借镜。

联邦宪法未阐明副首相职

宪法专家兼国大法律系副教授法丽达也说,联邦宪法第43条款下,只有阐明首相职位,並没有阐明副首相的职位;如果由非马来人担任副首相並没有违反联邦宪法,只是违反传统做法。

她说,如果首相要委任一名非马来人或非回教徒担任副首相,首先必须確保这项委任是得到大部份人民的支持,包括东马的回教徒。

她说,由非回教徒当副首相是大马前所未有的事;因此,属於大马重大事件,政府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引起回教徒的不满。

http://202.133.98.132/sciSC/node/185889?tid=1

聂阿兹:不分种族,信回教就可当副揆

02-12-2010 随着巫统喉舌媒体大力炒作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指民联一旦执政,将委任林吉祥为副首相的说法,回教党精神领袖聂阿兹(右图)今天强调,只要是虔诚的回教徒,谁担任副揆甚至首相都没有问题。

“尊贵的林吉祥或者任何人都可以担任副首相,甚至首相,这都没有任何问题,条件是他是一名虔诚的回教徒。”

“重要的问题是政策,若是回教政策。谁都可以担任领袖。”

他强调,相对于一个贪腐的马来人,一个虔诚的非马来人穆斯林对国家是更有助益的。

病重将死才会谈分家产问题

聂阿兹也在今天文告讽刺国阵炒作民联副首相课题,显示国阵中央政府自知即将倒台,因为只有一个人病重时才会讨论分家产的问题。

“分家产的课题通常只在一个人病入膏肓或者去世之后,才会被人们争辩。一点也没错,鲜少有人还身体健康之际,就谈论分家产的问题。”

如此一来,聂阿兹认为,巫统控制的媒体大力炒作,只显示了巫统和国阵已经“病重,无望再复原了”,而民联取代国阵执政中央政府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在回教里种族之分毫无价值

聂阿兹指出,他的立场是一贯的,即在回教里,种族之分是毫无价值的。

“相对于一名依靠贿赂、压迫、背叛等而活的马来人,一名信仰阿拉的华裔是更伟大的。”

他也指出,自己过去就多次表示,吉兰丹州务大臣的职务可以由一名虔诚的华裔回教徒来出任。

抨巫统伪装成马来人捍卫者

聂阿兹批评巫统企图借炒作民联副首相的课题来伪装自己是马来人的捍卫者。

他借民政过去执政槟城的例子来戳破巫统的说法,“我们难道忘记了,巫统过去尽管在槟州议会拥有多数议席,但仍把首席部长的职务交给民政吗?”

“在那个时候,马来人主权又去了哪里?收在巫统的高帽里吗?”

质问为何未要求驱逐马哈迪

聂阿兹也质问,前首相马哈迪要求人民丢弃种族背景,以成就一个大马时,为何巫统媒体没有要求把他驱逐出境呢?

“难道忘记种族背景不是等于忘记马来主权吗?”

聂阿兹此番发言似乎针对了《马来西亚前锋报》今天的封面报道。后者今天大炒马来人主权和马来统治者课题,狠批安华和公正党主席旺阿兹莎是马来人的叛徒,更促请政府将两人驱逐出境,或者援引内安法令加以对付。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49779

其它:聂阿兹:不违反回教原则 林吉祥可任副首相
http://www.nanyang.com.my/NewsCenter/articleDetail.asp?type=N&id=204884&sid=7&cid=10

安华:下届执政中央‧夺霹彭柔沙砂政权‧“我当首相吉祥为副”
http://www.sinchew.com.my/node/184739?tid=1

聂阿兹:若中央执意捍卫内安令‧分裂回教者应内安令对付

(吉兰丹‧哥打峇鲁2011-12-06日讯)回教党长老协商理事会主席拿督聂阿兹表示,如果中央政府执意要继续使用內安法令,那么,那些以回教分裂宗教的政党领袖就必须受到內安法令的对付。

他说,如果政府是基於保护国家的安全而要继续捍卫內安法令,那些对抗回教斗爭的份子,就应该受到內安法令的对付。

聂阿兹也是丹州州务大臣,他今日针对有人主张捍卫內安法令及一名律师指拿汀旺阿兹莎因为通过公正党否认马来人主权而应该在內安法令下被对付的言论发表谈话时,这么表示。

对他而言,那些主张政治和回教分家的国家领袖更危险,因为他们的言论令人民感到混淆。

“这些人应该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

他说,《可兰经》早已说明,一名回教领袖如果要坚持他所奋斗的回教原则,就必须在其政府行政里作出正確的应用。

“回教的政策不能够只虚有其表,裁取部份落实,其余的却置之不理。”

http://tech.sinchew-i.com/cp/node/185727?tid=1

售酒场所禁聘回教员工非禁令· 卡立指示地方议会拟法前请示

17-01-2011
雪州大臣卡立今日亲自出马化解梳邦再也市议会禁止售酒娱乐场所禁聘回教徒员工风波,澄清梳邦再也的娱乐场所不会受到有关的措施影响,即使业者没有遵照,也可以更新执照,营业执照不会遭吊销。

他指出,这项由梳邦再也市议会在2010年1月就拟定的措施,并非是一项“禁令”或正式的地方政府条例,仅是一项指南,属于友善的“提醒”。

仅13家聘140名回教徒

他指出,梳邦再也共有170家售酒娱乐场所,其中157间没有问题,仅13家聘请140名当侍者及酒保的回教徒,因此问题不大,相信可以圆满解决。

梳邦再也市议会是向这13家娱乐场所业者发出善意提醒信件(reminder),目的是提醒相关业者尊重雪州政府减少卖酒娱乐场所回教员工数目的意愿。

他强调,目前这13家聘请回教徒员工的售酒娱乐场所,仍然可以申请更新执照。

“这不是禁令,因此即使业者没有遵守,也不会被采取吊销营业执照等执法行动。”

梳邦再也市议会辩称有关的措施仅是遵照落实雪州回教刑事法。1995年雪州回教刑事法第18条文(2),禁止回教徒制造,售卖或展示、收藏或购买任何酒类,触犯者可被惩罚不超过5千令吉或被监禁不超过3年。

耗半年研究两全齐美方案

卡立透露,雪州政府将会耗费半年的时间,研究是否能够把雪州回教刑事法纳入地方政府条例内。他指出,在雪州政府在寻获一个不影响在售酒娱乐场所工作的回教徒生计,及不损及非回教徒业者利益的两全齐美方案后,才会考虑将之扩大至整个雪州落实。

“雪州政府赞成于1995年修正的雪州回教刑事法,这为回教徒带来正面益处,惟我们也须考量对非回教徒带来的冲击,不能令非回教徒社会感到为难。”
 
“雪州政府研究的范畴,也包括回教徒员工会否丢了饭碗,以及对非回教徒的冲击。若一切问题能够解决,我们不排除将之推广至全州。”

雪州政府也指示,今后若任何地方政府要增设涉及雪州回教刑事法的地方政府条例,必须事先交予雪州行政议会或雪州经济行动理事会会议讨论议决才能实行,以便统一决策。

不属于地方政府权限范围

卡立也把这项烫手山芋措施挑起的争议,推给雪州宗教局(JAIS),强调落实禁止售酒娱乐场所聘请回教徒的回教刑事法,属于雪州宗教局的责任,不属于地方政府权限范围。
 
“惟雪州宗教局在执法时认为需要地方政府配合,它们也可以提出要求。”
 
惟他指出,雪州宗教局仅可采取行动对付回教徒,而非相关娱乐场所的业者。

卡立是在今午3点半召开一项为时一小时半的会议,聆听12个地方政府主席及市长相关意见后,如是向媒体指出。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53681

担忧中央政府颁紧急状态夺权,回教党不得已展延丹州断肢法.

尽管回教国向来都是回教党的终极目标,但回教党精神领袖兼吉兰丹大臣聂阿兹坦承,该党展延在吉兰丹落实回教断肢法的原因,皆因担心国阵中央政府将趁机宣布紧急状态,进而篡夺吉兰丹州政权。

聂阿兹(右图)说,在面对州政权被夺去的危机下,该党只能如履薄冰般行使折衷方案,展延落实回教断肢法,以免招致人民的反弹。

“当时,前首相马哈迪曾威胁我们落实它。丹州政府决定,既然丹州过去在紧急状态时期曾被国家行动理事会管治,我们不要重蹈覆辙。因此,我们决定慢慢逐步落实回教法,以便人们能接受它。”

聂阿兹解释,回教党必须采取明智的手腕推广回教,如此以来,那些满怀疑虑的非回教徒将会接受回教党政府。

建佛庙型回教堂消弭偏见

他举例,回教党丹州政府过去20年在面对中央政府排山倒海的压力的情况下,依然屹立不倒,就是个很好的证明。

他说,丹州政府为了取得非回教徒信心,可谓不遗余力,而在该州班让(Rantau Panjang)选区建筑一间似佛庙的回教堂,成功消弭马来人即是回教徒的偏见。

“我曾到访北京的回教堂3次,他们回教堂好像佛庙。这栋建筑物有效打破回教徒只是马来人而已的刻板影响。”

会见部落客不谈回巫会面

聂阿兹与一众吉兰丹行政议员,昨晚在一场与数十名亲民联部落客和《面子书》网民会面的晚宴中,回答部落客们的问题时如是指出。

这场晚宴原本呢被视为回教党企图扫除外界针对他们在圣诞节前夕,与巫统会面的疑虑的其中一项消毒工作。

无论如何,“回巫会面”课题却在这场晚宴消声匿迹,不只是聂阿兹没有主动提及此事,所有向他发问问题的部落客,都没有问及有关会面的详情。

聂阿兹是日前证实,他和回教党主席哈迪阿旺在国家元首米占御令下,於圣诞节前夕前往吉隆坡的登嘉楼皇宫赴宴,并且与正副首相纳吉和慕尤丁会晤。

不过,他们以尊重元首为由,拒绝透露任何会晤详情,只是否认这项会晤曾触及回巫联合政府或任何政治课题。

此外,聂阿兹在回答问题时也显得避重就轻。一名部落客询及,为何回教党在加入民联后,却不如在80及90年代般,拥有十分鲜明捍卫回教的立场,但聂阿兹却没有回答有关问题。

中央要求介入石油税案件

另外,丹州行政议员胡桑慕沙透露,国阵中央政府已经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插手成为丹州政府向国油公司追讨石油税的第2答辩人。

他说,高庭将在本月27日聆审这项申请,但同时丹州政府也已经入禀高庭,要求驳回中央政府的申请,同时更向法庭申请索得逾50份案件相关文件。

“我们只是点名国油公司成为案件唯一答辩人,因为对我们而言,这起案件时非常简单的,就是与吉兰丹签署合同的国油公司已经毁约。”

“我们只是要求国油公司兑现所签署的合约条款,过后,中央政府觉得国油公司很孤独,或觉得他是国油公司的老爸,不忍心国油公司单独面对丹州政府,而向总检察署求助。”

他承诺,一旦民联有幸执政中央,他们将重新检讨在各州现有的石油税合约,将全马州属的石油税率齐齐提升至20%。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53545

哈迪阿旺:若夺执政权民联逐落实回教国理念

(吉隆坡01/12/2010讯)回教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透露,若民联取得中央执政权,该党将分阶段落实回教国理念。

他坦承,由于民联成员党不了解回教党理念,而不能认同回教治国理念,但该党会以吉兰丹州与吉打州的回教法为例,让人民了解回教执政理念,进而对回教原则与回教法作出评估。

“我们将会逐步推行,首先要了解的是回教这个字的意义。“

哈迪阿旺接受“马来西亚局内人“访问时,这么指出。

“回教不只是宗教,也是回教徒的一种生活方式。我们不要一个空有口号,空洞的回教国。“

改变我国政治

他说,回教党必须向回教徒与非回教徒人民展现好榜样,包括不贪污,公正与良好的领袖。

他认为,当人民看到真正的回教理念时,就能为我国的政治带来改变。

至于回教党能否夺取巫统的席位,让该党取得大多数议席的问题,哈迪阿旺指出,如果马来人改变思维,促使回教党取代巫统,回教党夺得大多数议席的目标是有可能实现的。

“我们可以胜出,马来选票可以改变,柔佛州是巫统的堡垒,现在我们也已经有了2席。很明显的,我们也会继续执政丹州与吉州。"

http://www.chinapress.com.my/node/17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