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2011
雪州大臣卡立今日亲自出马化解梳邦再也市议会禁止售酒娱乐场所禁聘回教徒员工风波,澄清梳邦再也的娱乐场所不会受到有关的措施影响,即使业者没有遵照,也可以更新执照,营业执照不会遭吊销。
他指出,这项由梳邦再也市议会在2010年1月就拟定的措施,并非是一项“禁令”或正式的地方政府条例,仅是一项指南,属于友善的“提醒”。
仅13家聘140名回教徒
他指出,梳邦再也共有170家售酒娱乐场所,其中157间没有问题,仅13家聘请140名当侍者及酒保的回教徒,因此问题不大,相信可以圆满解决。
梳邦再也市议会是向这13家娱乐场所业者发出善意提醒信件(reminder),目的是提醒相关业者尊重雪州政府减少卖酒娱乐场所回教员工数目的意愿。
他强调,目前这13家聘请回教徒员工的售酒娱乐场所,仍然可以申请更新执照。
“这不是禁令,因此即使业者没有遵守,也不会被采取吊销营业执照等执法行动。”
梳邦再也市议会辩称有关的措施仅是遵照落实雪州回教刑事法。1995年雪州回教刑事法第18条文(2),禁止回教徒制造,售卖或展示、收藏或购买任何酒类,触犯者可被惩罚不超过5千令吉或被监禁不超过3年。
耗半年研究两全齐美方案
卡立透露,雪州政府将会耗费半年的时间,研究是否能够把雪州回教刑事法纳入地方政府条例内。他指出,在雪州政府在寻获一个不影响在售酒娱乐场所工作的回教徒生计,及不损及非回教徒业者利益的两全齐美方案后,才会考虑将之扩大至整个雪州落实。
“雪州政府赞成于1995年修正的雪州回教刑事法,这为回教徒带来正面益处,惟我们也须考量对非回教徒带来的冲击,不能令非回教徒社会感到为难。”
“雪州政府研究的范畴,也包括回教徒员工会否丢了饭碗,以及对非回教徒的冲击。若一切问题能够解决,我们不排除将之推广至全州。”
雪州政府也指示,今后若任何地方政府要增设涉及雪州回教刑事法的地方政府条例,必须事先交予雪州行政议会或雪州经济行动理事会会议讨论议决才能实行,以便统一决策。
不属于地方政府权限范围
卡立也把这项烫手山芋措施挑起的争议,推给雪州宗教局(JAIS),强调落实禁止售酒娱乐场所聘请回教徒的回教刑事法,属于雪州宗教局的责任,不属于地方政府权限范围。
“惟雪州宗教局在执法时认为需要地方政府配合,它们也可以提出要求。”
惟他指出,雪州宗教局仅可采取行动对付回教徒,而非相关娱乐场所的业者。
卡立是在今午3点半召开一项为时一小时半的会议,聆听12个地方政府主席及市长相关意见后,如是向媒体指出。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53681
2011年5月3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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